演員景甜違法廣告代言,被罰722萬!
央廣網北京5月28日消息 據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28日消息,近日,廣東省廣州市市場監管部門對演員景甜違法廣告代言行為依法作出行政處罰,罰沒款合計722.12萬元。
據悉,2021年底,廣州市市場監管總局廣告監測發現演員景甜為廣州無限暢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相關商品的廣告代言涉嫌違反廣告法有關規定,按工作流程將有關線索派發廣東省廣州市市場監管部門依法核查處理。
廣州市市場監管局組織力量對相關線索進行核查,并由廣州市天河區市場監管局立案調查。經查明,廣州無限暢健康科技有限公司選用景甜為其生產經營的“果蔬類”食品作廣告代言,相關“果蔬類”食品為普通食品,該公司無有效證據證實其具有“阻止油脂和糖分吸收”功效。景甜在應知法律法規規定普通食品不得進行治療、保健等功效宣傳,且未經有效途徑對代言商品有關功效進行核實的情況下,仍以自身名義和形象在廣告中宣稱代言商品具有“阻止油脂和糖分吸收”功效,其行為已違反廣告法有關規定。景甜上述廣告代言違法所得共計257.9萬元。廣州市天河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對景甜作出沒收違法所得,罰款464.22萬元(罰沒金額合計722.12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對于廣州無限暢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相關違法行為,廣州市市場監管部門已按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廣告法律法規對廣告代言活動有明確規范,明星作為公眾人物,應當嚴格依法開展廣告代言活動,切實履行文藝工作者社會責任,努力創作品質優良、內容真實合法的廣告代言作品。
推薦閱讀

廣州地鐵廣告代理公司該如何選擇?


廣州南高鐵站廣告價格曝光!這些費用你都知道嗎?


廣州白云機場廣告價格方案:把握商機,從這里開始!


杭州地鐵廣告發展策略探究


重慶火車站廣告投放全攻略:價格情況與價值分析


廣州地鐵廣告市場發展建議


廣州南高鐵站廣告,廣州南站燈箱廣告的特點分析


精準定位,強勢吸睛——杭州地鐵廣告選擇的藝術與科學
